23年11月10日随笔

1.

贪多嚼不烂,欲速则不达

2.

二十英里法则
这个法则是美国人吉姆柯林斯提出的。这个法则的内容是:从美国西海岸圣地亚哥到某个地方有3000英里的路程,徒步走完这段路程需要非常长的时间,地貌非常复杂,而且经常会遭遇天气变化。每天该走多少英里才是一个合适的速度呢?

你猜不到答案,很多人的答案都不正确。

答案是日行20英里,即32公里。这个答案,很多人会觉得诧异,因为刚刚踏上旅程的人,体力、精力旺盛,如果天气晴好,地势平坦的时侯可以走40英里到50英里。然而如果以这样的速度开始走的人,往往是不能够第一个到达终点的,最后被那些坚持走20英里的人超越,欲速则不达。

3.

少即是多,慢即是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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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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